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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这类“客服电话”别轻信
  在“双十一”商品“买买买”之后,你是不是开启了快递“等等等”模式?“第二波都要来了,第一波的还没到。”近日,多位消费者反映今年“双十一”大促购买的商品配送时效明显下降。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受疫情管控影响,电商商家发货与快递分拣、配送受阻。  但当你“盼星星盼月亮”等待收货时,却等来了能准确说出你的姓名、商品价格、订单号等信息的“客服电话”,告知您的商品存在问题或者遗失了,快递寄过涉疫区域被扣押、客服给您双倍退款、商品可以退税、客服正为您办理等类似电话时,请勿轻信,并及时报警。  案例:退款诈骗  近日,朱女士接到自称是“某宝”客服的电话,对方询问朱女士是否在“某宝”上买过一个香皂,订单号为11xxxxx。朱女士经核对后确认无误,便对该“客服”的身份再无质疑。  “客服”称香皂有害成分超标,要给朱女士进行300元理赔。按照“客服”的指示,朱女士在“某付宝”里领取了500元备用金。“客服”称该备用金就是理赔款,但因操作失误多退了200元,让朱女士转回。后其又称朱女士的账号有风险,要清空账户资金。  朱女士便按照“客服”所说,将自己银行卡中的所有钱转到指定账户。事后,“客服”又以操作超时为由让她转账。这时,朱女士才幡然醒悟,这一切都是骗局,朱女士共计受骗35729.9元。  通过梳理记者发现,“客服”的诈骗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骗子假冒电商平台客服,通过报出精准的购物单号及物品信息,取得受害人的信任。  第二步,骗子以要向受害人进行理赔为由进一步取得受害人信任,并让受害人放松警惕。  第三步,骗子借用知名金融平台,诱骗受害人向金融平台借款,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收到电商平台的理赔款。  第四步,骗子以账号有风险等各种理由,引诱受害人不断向骗子账户转账。  提醒:网购后谨防“客服”诈骗  这种新型网络购物骗局,利用非法获得的用户信息来行骗。骗子在准确报出受害人的私人信息之后,受害人对其的信任程度会增加,之后,骗子再利用受害人的疏忽和好心来骗取钱财。对此,《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在网购后应注意以下几点:  1.任何情况下都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验证码发给其他人;  2.接到自称是“网购平台客服”的电话,不要轻信,必须要亲自到平台上联系客服核实情况;  3.正规网购退款款项会由支付渠道原路退回,不需要买家再进行任何操作,更不需要开通其他金融产品来进行所谓的“退款验证”,不要转账汇款给任何陌生人;  4.如接到自称“店铺客服”“卖家”等电话,请提高警惕,不要轻易透露验证码或银行卡密码等信息,不要点开对方发来的“退款链接”,凡是退款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5.网购时要慎重,尽量到大型、可靠的平台购买,谨防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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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移动电源抽检25%不合格 安全隐患亟待重视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功能越来越强大,耗电量也随之水涨船高,充电宝因体积小、方便携带,解决了随时随地为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的问题,日益受到消费者追捧,近年来销量非常可观。  据了解,2020年我国智能手机用户超过9亿人;而据有关行业统计,2019年,我国移动电源产量也接近9亿个。市场庞大、需求旺盛,蓬勃的景象下却是充电宝良莠不齐的现状。各级市监部门频频曝光充电宝抽检不合格信息,这一现象亟待重视。\  不合格移动电源存严重安全隐患  移动电源也叫充电宝,是由电池组、电路和外壳等组装而成的非固定式充电产品。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移动电源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产品中,有1/4质量不合格,有的容量虚标缩水近半,更有的存在漏电、起火等各种隐患。  据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产品抽查处处长苗雨晨介绍,此次抽查了9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发现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重点对产品的转换效率、发热要求、无线电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不合格项目集中在转换效率、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热滥用、过充电和无线电骚扰这5个项目上。\  与此同时,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随着移动电源使用率越来越高,各地有关移动电源起火爆炸事故也屡见不鲜。  2021年12月,贵州贵阳消费者刘先生家中的移动电源在充电时突然发生爆燃。当事人刘先生称,充电宝充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送孩子读书忘记拔掉了,到下午的时候就充爆,燃起来了。\  无独有偶,记者经搜索发现,在广州一辆公交车上,一名中学生书包里的充电宝突然起火燃烧,浓烟瞬间蔓延了整个车厢。\  近年来,在大学宿舍、机舱内、写字楼和地铁等人员密集场所也曾发生过多起移动电源起火事故,威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北京市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副主任庞瑶表示,国家监督抽查更加重视的是安全性的项目,因为安全性项目涉及消费者的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如果移动电源安全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具有过热、起火、爆炸等风险,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过充电可致起火爆炸  记者了解到,充电宝充满电一般需要几小时甚至更长,如果忘记拔电源,甚至还可能出现整天整夜充电的情况,这种情况叫做过充电。这就要求充电宝内部质量必须可靠,才不至于在过充电状态时存在起火爆炸等安全隐患。市场监管总局这次国家监督抽查发现,有8批次移动电源过充电检测不合格。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移动电源一般都不配备适配器,消费者在给移动电源充电时大多使用其他电子产品的适配器。对此,检测工程师表示,如果适配器与移动电源电流参数不匹配,长期充电移动电源内部电路可能会受损,这就要求移动电源内部电池组质量可靠,在保护电路失效的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而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过充电项目就是一个检验移动电源内部电池组质量的关键安全性指标。  北京市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杨佳举表示,过充电项目是考核移动电源在保护功能失效的情况下,内部电池经受过电压、过电流连续充电时是否存在起火、爆炸的风险。过充电不合格就可能会导致移动电源发生起火和爆炸,威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过充电试验过程中,有8批次移动电源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别是标称深圳哈曼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宝嘉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亿觅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产品。  热滥用存爆炸等隐患  记者注意到,这次国抽在15批次安全性项目不合格的移动电源中有9批次热滥用不合格,这个项目也是这次国抽检出不合格产品最多的项目。\  在检测实验室,检测人员首先拆解出移动电源内部的电池组,然后将其放入试验箱中,当温度达到130℃后恒温保持30分钟,过程中电池不起火、不爆炸,热滥用项目才合格。\  而有的移动电源电池在试验开始6分钟后开始鼓包,20分钟后开始冒烟,紧接着电池起火爆炸,爆炸产生的巨大气甚至流炸开了试验箱的通风设备。杨佳举介绍,热滥用项目考核了移动电源内部电池耐高温的能力,(不合格)移动电源在使用过程中遭遇到高温环境就可能引发起火爆炸,就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像夏天车里边温度会特别高,移动电源如果保存在汽车里的话它那个环境就属于高温环境。  在检测实验中,9批次移动电源在热滥用试验过程中发生了起火或爆炸,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标称生产单位为标称深圳市福顺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倍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时赛莱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  虚标容量不能满足充电要求  据了解,移动电源一般都标有“额定容量”,以表明产品能为手机等电子产品提供电量的多少,这次国抽发现,有些移动电源存在额定容量虚标的质量问题。而一款产品厂家宣称的额定容量为4000毫安时,实测输出容量为2160毫安时,仅为标称值的一半多,是这次国抽发现的额定容量虚标最严重的产品。  据北京市质检院电子电器产品检测中心齐蕊介绍,通俗来说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越高的产品,能够给手机等电子设备充电量就越多。如果用这个移动电源给一个电池容量是四千毫安时的手机充电的话,可能手机还没有充满电,移动电源的电量就用完了。  检测工程师表示,一般来说额定容量越大的移动电源价格也会更贵一些,企业虚标容量,消费者花费更多的钱买到的却是名不副实的产品,经济利益也会受损。其中部分产品是厂家为了抬高销售价格故意在输出容量上作假标高,还有一部分产品在外包装上标称的其实是内部电芯的容量,不是实际的输出容量,一些制造水平不高的企业因转换效率低,实际输出容量远低于电池电芯容量,因而不愿意标明真实的额定容量。\  庞瑶称,现在有一些产品上没有标额定容量,它标的是容量或者是电池容量,不排除这些它指的是电池或电池组的容量,而不是移动电源能够对外输出的容量。如果标称的是电池容量的话,移动电源的输出(容量)肯定达不到标称的容量要求。  经过检测,有9批次移动电源常温下有效输出容量项目不合格,他们是标称迪辅乐生物(上海)有限公司、广州疆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时赛莱科技有限公司等标称生产单位生产的移动电源。  严把充电宝质量安全关  严把充电宝质量安全关,一方面要遵循相关规范标准,从源头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对其产品进行强制检测,逐渐肃清充电宝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生产厂家众多、贴牌加工为主、配件价廉质次等乱象。  早在2015年,国内首个移动电源国家强制标准《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已正式实施。  2019年移动电源国标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连续3年对这类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2〕31号)》发布,首次将电子电器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移动电源纳入到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另一方面,也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对那些以次充好、假冒名牌的厂商和产品,严管重罚,涵养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风气。此外,监管部门还需与时俱进,根据新技术的产生,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执行标准,确保监管永远在路上。  当然,消费者也要理性消费,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规品牌充电宝,远离“三无产品”,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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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破坏商业生态 “好评返现”违法
经常网购的你有没有留意到这样一个现象:收到快递、打开包裹,“好评返现卡”首先出现在眼前。有网友调侃说:“双十一”过后的经济来源,就是翻翻快递盒里的好评返现。  表面上看起来,买家写几句话就能获利,降低购买成本,商家也能以回馈消费者的名义,扩大销量,提高知名度,这不是“双赢”吗?然而你不知道的是,“好评返现”“晒图返现”……都是违法行为。  “好评返现”违法 有商家被处罚  在消费之前,很多人都会参考他人留下的评论。而这些花钱刷出来的虚假好评和销量,无疑对消费者构成了极大的误导,也破坏了商业生态。  2021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扬州一公司因宣称“好评返现”虚构好评,被处以罚款1.5万元。  通报称,2021年12月29日,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扬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正往商品包装盒内放入“好评返现”卡片。卡片上印有“全五星美评+晒图或视频+收藏我公司店铺,截图发给在线客服领取1元,小额打款”等内容,涉事宣传卡片共计3700张。至案发时,当事人在网上购买了10000张“小额打款1元”卡,已经发出6300张卡片,共返现3160笔。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2年6月23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要求当事人将公司里所有未发出的快递里的好评返现卡剔除,与剩余库存一并销毁,并删除相关诱导性评论。  刷单“公司化” 计件发工资  记者了解到,除“好评返现”外,网络上还活跃着公司化操作的“刷单集团”和“刷手”,专门替商家制造虚假交易记录和虚假好评,误导欺骗消费者。  只要在网上输入关键词“刷单”,可以找到大量的刷单攻略,甚至一些刷单集团大张旗鼓地邀请网店和刷手双方进入微信群或是QQ群,一对一地提供服务。大量刷手在刷单集团的组织下,为网店提供成千上万的虚假交易记录和评价,蒙骗消费者。  网店通过刷单虚构交易,提升刷单商品在电商平台的销量和好评率,从而达到在同类商品中排名靠前的效果,误导消费者。  刷出来好评 顾客受欺骗  消费者苏女士为了给家里买一个餐边柜,她费了好几个小时在网上不断研究比对,最后发现了一款销量特别高,评价超级好的对应产品。看着一个个赞美其材质考究、做工精良的好评,看着其上万次的高销售记录,她毫不犹豫地下单支付了1500多元买下商品。  然而到货后的商品让她大吃一惊:刚拉开左边抽屉,抽屉把手掉下来了。又拉开右边柜门,结果整个柜门都掉下来了,而且还有一股刺鼻的气味……整个商品的粗制滥造让她无论如何也和商品“做工精良”、“材质考究”的评价联系不起来。  苏女士当即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却遭遇了卖家的各种推诿耍赖,卖家还断然拒绝承担三四百元的退货运费,表示苏女士实在要退货就自己付运费。苏女士只好求助于电商平台客服,平台经过半个多月的仲裁才终于认定卖家负全责……  经过如此一番折腾后的苏女士感觉心力交瘁,她坦言自己现在都不太敢相信电商平台的交易量记录和评价了。“感觉被骗了,信任感降低了很多,网购的欲望也减少了很多。”苏女士现在说起都很气愤。  而记者发现,和苏女士一样对于网购信任感减少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刷好评”挣来的只是“一锤子买卖”,无法赢得回头客,长远来看,最终“刷掉”的必然是自己的信用和“钱途”。  刷单现象 伤害行业  商家通过“小恩小惠”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好评,既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又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而电商平台作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纽带,应承担起更大的责任。面对“好评返现”,平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接到商家不正当索要用户好评线索时,应采取制止甚至处罚措施。  “好评返现”行为本质上属于自欺欺人,最受伤的是广大消费者,必须严格依法治理。监管部门应联合行业协会,不定期组织对有关商家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好评返现”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店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消费者也应坚定拒绝小利诱惑,重视信用评价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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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重庆、成都企业登记档案“掌上”一键通查上线
中国商品信息证中心成都讯(记者刘铭)12月13日,重庆、成都市企业登记电子档案“掌上”跨区域异地一键通查服务正式上线。今后,只需要手机登录“天府蓉易办”或“渝快办”APP的“重庆/成都企业档案查询”,就可以“一键”查询、下载成渝两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为重庆、成都两地383万余户企业提供便利。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部署要求,两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谋“一盘棋”,积极探索跨区域“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新模式,“1+1>2”整合企业档案数据资源,共建同城化、便利化、高效化的企业档案服务模式。重庆、成都市企业登记电子档案“掌上”跨区域异地一键通查服务上线后,两地企业法定代表人只需要满足1地身份认证,就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终端随时随地查询、下载本企业开业、变更、注销全程登记电子档案。不用再在两地重复身份认证和到现场奔波,可极大降低企业开展合作、投融资等经营活动的制度性成本。据介绍,该服务在统一两地登记档案网上查询业务流程和认证标准的基础上,还将为市场监管领域双核联动提供多维场景应用。记者了解到,该服务的上线突破了政务数据区域流动、数据公众化应用和安全防护的瓶颈制约。“目前,已实现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共性基础服务联通,此外,该服务提供的每一页档案采用数字签章技术以及档案图像的二维码、唯一打印标识等验证方式实现档案图像防伪验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据悉,2023年,重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区域联动合作力度,全面提升成渝两地企业登记电子档案在线服务能力,拓展第三方档案查询服务范围,实现线上线下查询事项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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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2022年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在厦门举办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 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9日,由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支持,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厦门大学)研究基地主办的2022年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开幕式在厦门举行。2022年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开幕式。资料图片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刘征颖在会上指出,福建地处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的前沿枢纽,创新对台先行先试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路,持续优化涉台知识产权环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积极推动两岸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发展,有力促进两岸知识产权领域融合发展。刘征颖强调,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是两岸促进沟通交流、深化产业合作的重要途径,在强化海丝中央法务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服务功能布局,建设知识产权法务创新策源地,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先行区,以及深化闽台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在大家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将圆桌会议打造成促进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界人士沟通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共同开创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局面。此次会议“线下+线上”同步进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高雄大学、台湾云林科技大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华国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等高校和相关实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围绕“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主题,分享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先进经验,共商海峡两岸应对新技术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会议还举行了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共同推进福建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与马来西亚工作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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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严查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为企减负过亿元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南昌讯(蒋雅楠 记者朱海)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涉企收费治理成果,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减负降费。据统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1600余家主体对自身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涉及金融、水电气暖、交通物流、行业协会商会等多个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过亿元。把好“方向盘”,提前部署强力推进。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摆在首位。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并要求把握监管重点,深入开展检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好“组合拳”,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一方面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宽带网络等领域,并密切关注砂石等重要原材料和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监督执法、信用监管等多种有效手段,强化收费和价格行为监管。另一方面,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全面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有效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产生问题的源头和关联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推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同时,协同监管,提质增效。联合民政、交通、审计、人民银行、南铁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了联合检查,检视有关主体的收费行为和自查规范情况,打通落实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打好“服务牌”,助企纾困优化环境。一方面推动自查,规范行为。坚持关口前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商业银行等收费主体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部署公用事业、金融、交通口岸等领域相关单位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要求各有关主体认真查纠问题,及时退费整改,落实各项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另一方面,服务企业,助力发展。分批次、分行业走访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召开助企纾困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相关企业价费负担状况,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构筑“新模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明确涉企收费监管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工作思路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措施,不断强化问题导向机制,着力完善监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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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江苏江阴消保委:提车后不久降价,消费者应理性对待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 讯(蒋雅楠 记者朱海)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巩固涉企收费治理成果,着力为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减负降费。据统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1600余家主体对自身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执法检查,涉及金融、水电气暖、交通物流、行业协会商会等多个领域,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过亿元。把好“方向盘”,提前部署强力推进。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整治违规涉企收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摆在首位。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大力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并要求把握监管重点,深入开展检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好“组合拳”,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一方面突出重点,强化摸排。围绕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宽带网络等领域,并密切关注砂石等重要原材料和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监督执法、信用监管等多种有效手段,强化收费和价格行为监管。另一方面,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全面自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有效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对产生问题的源头和关联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推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同时,协同监管,提质增效。联合民政、交通、审计、人民银行、南铁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开展了联合检查,检视有关主体的收费行为和自查规范情况,打通落实惠企政策“最后一公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打好“服务牌”,助企纾困优化环境。一方面推动自查,规范行为。坚持关口前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商业银行等收费主体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部署公用事业、金融、交通口岸等领域相关单位开展收费行为自查,要求各有关主体认真查纠问题,及时退费整改,落实各项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另一方面,服务企业,助力发展。分批次、分行业走访行业协会、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召开助企纾困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相关企业价费负担状况,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构筑“新模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明确涉企收费监管的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工作思路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措施,不断强化问题导向机制,着力完善监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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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消费维权不打烊 暖心服务显担当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 济南讯(记者尹训银)“没有消协的支持和帮助,我的问题还不知啥时候才能解决,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消费者刘女士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 百姓信赖”的锦旗送到济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对消协工作人员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表示衷心感谢。资料图片消费者刘女士因橱柜购置纠纷与商家多次协商未果,工作人员围绕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问题迅速组织沟通协商,最终刘女士的诉求得到解决,损失得到补偿,这才有了开头刘女士送锦旗的一幕。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济南市消协秘书处合理调配人员,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消费矛盾减压器、消费者“娘家人”的作用。“我来转接投诉电话!”“我是老党员,接诉经验也丰富,谁也别跟我争!”在党员骨干积极担当靠前一步的工作中,济南市消协秘书处维权服务没有停歇。主动作为,不断畅通消费投诉通道,安排专人值守,做好消费者来电来访接待工作。重点关注民生消费热点等诉求动向,及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强化处置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应对突发情况,赢得了消费者的肯定与认可。济南市消协秘书处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如呼叫转移、在线视频等方式,想方设法、克服困难,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使消费者诉求能有效表达,消费纠纷能及时化解。  前段时间,济南市民徐女士来电反映,兴趣班停办,请求消协调解退还剩余学费。值班的消协人员立即联系到该公司,该公司称因受疫情影响先关闭门店,待疫情过后再研究复工事宜。消协人员与双方反复协商,公司于第三日返还了徐女士剩余学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隔离、经营者隔离、部分工作人员隔离等问题,济南市消协秘书处用热心维权让百姓“心暖”。坚持“快速回应,接诉即办”,针对消费者投诉,第一时间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投诉人具体诉求并开展调解,妥善解决纠纷。近日,济南市民王女士因干洗大衣纠纷与商家理论,商家以疫情隔离为由态度强硬。王女士向济南市消协寻求帮助,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商家。由于干洗时间已过去较久,王女士无法证明大衣损坏与干洗有关,也无法证明自己的大衣价格,而商家不承认自身有责,双方各执一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将干洗费退还给王女士。凝心聚力,以实际行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有效促进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是济南市消协秘书处不忘的使命,勇毅笃行,用实干的热情不断温暖消费者的内心是济南市消协秘书处牢记的担当。今年11月以来,济南市消协秘书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809件,其中受理投诉371件,经过调解达成和解35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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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奶茶600mL误写成600杯 误导消费者谁担责?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日前,浙江省温州市的朱先生在外卖平台看到某饮品店宣传奶茶迎国庆11.2元600杯的优惠活动,可下单后送到的只有一杯。朱先生认为商家虚假欺骗,于是通过12345市长热线投诉,要求商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500元。温州市鹿城区消保委受理后经过核实调查,原来是商家搞促销活动,平时11.2元一杯400mL的奶茶提升到600mL,但策划广告宣传时出现工作失误,将“11.2元600mL一杯”写成了“11.2元600杯”。外卖平台为此也向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出具说明,承认工作上的失误。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通过核实,此次事件是属于工作失误造成,不属于主观故意虚假宣传。但此宣传不排除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可能,商家应承担责任。通过调解,商家额外补偿了朱先生6杯奶茶,双方达成和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朱先生最初的诉求依据该条款提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朱先生解释了相关调查情况,得到了理解,也促成双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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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
黑米夹心吐司面包不合格 银海厦实副食品商店被警告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厦门市同安区银海厦实副食品商店因销售的黑米夹心吐司面包不合格,被处以警告。经抽检,同安区银海厦实副食品商店因销售的黑米夹心吐司面包,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2022年10月3日,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商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经查实,该商店于2022年8月10日进货5.12公斤该批次黑米夹心吐司面包,已销售3.072公斤,另外2.048公斤用于食品抽检,因该产品销售区域较广,且销售时间过久,无法召回。调查得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导致。针对上述情况,同安区银海厦实副食品商店已进行了整改,做好库存保鲜工作,同时加大对食品供货商的监督,履行查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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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消保委对国产唇釉唇彩开展比较试验:10批次样品均符合国标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记者郑铁峰)为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唇彩、唇釉、唇蜜类商品,近期,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消保委通过线上、线下平台购买样品,对各大渠道购买样品品质的安全性能进行对比测评。据介绍,本次比较试验样品通过实体店商场和抖音、天猫、京东等渠道购买,分别为国产国内知名品牌唇彩、唇油10批次,涉及完美日记、HYNTOOR黑兔、橘朵、INTO YOU女主角、花知晓、空气系列、皮克熊、Joocyee、HEDONE#FASHION SNOBS等10个国产品牌,其中在网络平台购买6批次,实体商场购买4批次。本次比较试验检测委托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进行,主要依据的标准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和GB/T27576—2011《唇彩、唇油》、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等。本次质量对比试验检测结果显示,样品中,微生物均未检出,重金属指标合格,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未出现不合格样品和不合格项目的情况。本次检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本次采样检测的唇彩、唇膏“汞”和“铅”项目检测在现有检测技术条件下,均未检出。“砷”项目的检测中,在2mg/kg范围内均属于合格。本次检测结果显示,橘朵、Joocyee、空气系列、皮克熊牌样品均未检出砷。其余6款样品虽检出微量,但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体检测含量值分别为:HYNTOOR黑兔0.059mg/kg、INTO YOU0.0064mg/kg、HEDONE#FASHION SNOBS0.02mg/kg、花知晓0.0059mg/kg、完美日记0.0035mg/kg、如薇0.0047mg/kg。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吃东西前最好将口红擦拭干净。本次比较试验中的微生物检测项目,选取了验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项目,检测结果显示均未检出。日常使用唇釉需要保持卫生,注意在保质期内使用,消费者要关注开封后的使用期限,以免过期有细菌滋生。根据耐热、耐寒、汞、砷、铅、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10个项目的微生物和重金属情况测试,本次质量比对试验的10个样品中,综合评分最高的样品有3款,分别是在天猫网络平台采样的标称上海橘宣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橘朵冰茶镜面唇釉、在京东网络平台采样的标称科丝美诗(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Joocyee镜面唇釉07鸳鸯奶茶、在实体店万象城采样的标称尚美(广州)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空气系列镜光唇釉。综合评分较低的为网络平台上采样的标称上海赫奈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EDONE#FASHION SNOBS轻水光亮面唇釉。检测结果综合评分表数据来源:龙湾区消保委本次采样的10批次唇彩、唇油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均较高。线上和线下采样的唇彩、唇油综合评分的平均值相差不大,线下购买样品的平均分值略高于线上平均分值。线上线下样品综合评分平均值比对图数据来源:龙湾区消保委本次比较试验采购的样品整体表现较为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从采购样品的渠道看,线上线下差别不是很大,说明国产化妆品市场较为稳定,处于良性竞争态势,整体发展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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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核查处置荷兰豆、黑芝麻等12批次不合格食品
中国商品信息验证中心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6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荷兰豆、黑芝麻等1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埔店、厦门润夏富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经检测,厦门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前埔店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氧乐果项目不合格,该店共购进15.92kg,已全部销售;厦门润夏富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8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6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合格,该公司购进黑芝麻10kg、老姜20kg、长豆15kg,已全部销售;思明区红金日食品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合格,该店购进46kg,已全部销售;厦门集正商贸有限公司思东商场销售的香蕉A(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6日)噻虫嗪项目不合格,该公司购进17.5kg,已全部销售;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洪文店销售的老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3日)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该店购进20kg,已销售17.93kg,剩余2.07已报损销毁;厦门鼎裕家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西林东路店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啶虫脒项目不合格,该公司购进4.65kg,已全部销售;厦门乐海百货有限公司塔埔店销售的毛芹(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8日)毒死蜱、噻虫胺项目不合格,该公司购进3kg,已销售2.756kg,损耗0.244kg;思明区陈凤食品店销售的田鸡(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AOZ)项目不合格,该店购进2kg,已全部销售;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会展南路店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三唑磷项目不合格,该店购进10kg,已销售9.218kg,0.728kg已报损销毁;厦门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汇腾商场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24日)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该商场购进3kg,已全部销售3kg。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8至10月27日期间先后收到相关检测报告,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10家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核查处置,并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和召回上述12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上述10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上述食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种植或养殖环节原因所致。上述10家食品经营单位表示将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力度,严把进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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